以公司担保个人借款合同

时间:2022-02-24 18:22:19 作者:青豆合同网 字数:2933字

以公司担保个人借款合同

出借人(公司):身份证号码:____________

借款人:身份证号码

保证人:连云港市 有限公司

经出借人、借款人、保证人协商一致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特签定本合同,由三方当事人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内容的借款:

(一)借款用途:

(二)借款金额(大写):____元(小写)元。

(三)借款期限: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。

(四)借款利率:__月利率,利息从出借之日起计算。

(五)还款方式:到期足额一次性付清。

第二条保证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为出借人提供担保。

(一)保证的范围包刮该笔借款的本金、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。

(二)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。

(三)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,由保证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债务。保证人向出借人付款后,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权利,自行转归保证人所有。

第三条出借人承诺

(一)按期、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,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。

(二)对到期合同,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此款的,出借人经公司协商,同意作短期垫付者,借款人每天按双倍付息。

第四条借款人承诺

(一)到期按时足额偿还借款,如提前还款超过七天的,公司按天退息。

(二)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,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。

(三)住所或经营场所及宅电、手机号码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证人(公司)。

第五条借款人应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或者抵押,担保的金额应大于借款本息的金额,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有权自行对该抵押、质押财产进行抵偿、拍卖和处分,借款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。

第六条违约责任

(一)借款人违约

1、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,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千分之四计收违约金。即:违约金=借款总额×4‰×逾期天数;

2、不按期归还借款利息,按约定计收双倍利息。

(二)出借人违约:

1、合同期内要求退款者,属单方违约,除按约定退息外,另承担借款总额4%的违约金。

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,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。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。

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,遵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办理。

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,出借人、借款人、保证人各执一分。

第十条签约各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,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,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。

出借人:借款人:____________

借款保证人:保证人:____________

签约时间:____________

签约地点:____________